关于遴选2021年度永城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改善土壤环境,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2号)精神,我市组织编制了《2021年永城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永政文〔2021〕34号),拟在玉米收割、秸杆机械粉碎、深耕、旋耕耙平、小麦播种五个环节实施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现遴选三年内没有实施过深耕项目、意愿强烈、村级组织能力强的村实施,优先支持整村推进,符合条件的村由所在乡镇统一将有关资料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将择优选定,并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1.申报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申报地点: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3.联系电话:丁先生0370 5116395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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