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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源永城二期风电项目启动土地征收(2021年11号)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9 17:45: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满足公共用地需要,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及相关权利人知情权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龙源永城二期风电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及用途

  单位:公顷

序号

位置

面积

用途

合计

0.4224

风力发电

城镇小计

0.3520

风力发电

1

五里村

0.0352

风力发电

2

夏三楼村

0.0352

风力发电

3

侯寨村

0.0352

风力发电

4

薛庄村

0.0352

风力发电

5

宋庄村

0.0097

风力发电

6

孙中楼村

0.0255

风力发电

7

肖楼村

0.0352

风力发电

8

孙双楼村

0.0352

风力发电

9

马六村

0.0352

风力发电

10

丁桥村

0.0352

风力发电

11

卞庄村

0.0352

风力发电

马牧镇小计

0.0704

风力发电

12

夏棠林村

0.0352

风力发电

13

乔楼村

0.0352

风力发电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和马牧、酂城等乡镇政府,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涉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马牧镇政府、酂城镇政府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通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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