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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的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2 17:30: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贯彻落实中央“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的延续,我局及时调整优化了相关政策,联合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永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永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永城市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资金政策文件,现予以公示。

  附件:

  1.《永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永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

  3.《永城市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永城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1.永财农【2021】21号 关于印发《永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永财农【2021】22号 关于印发永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3.永财农【2021】24号 关于修订印发《永城市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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