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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土地征收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8 10:58: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满足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该宗地位于南外环路北侧、皇沟大道西侧,面积约16.3496公顷(约245.244亩),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任湖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侯岭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侯岭街道任湖村要积极予以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侯岭街道办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通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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