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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土地征收(2021年16号)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2 17:40: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该宗地位于东环路东侧、淮海大道南侧,面积约0.51公顷(约7.6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曹楼村。

  (二)地块二。该宗地位于永商北线南侧、沱滨街道汉源社区西侧,面积约0.7355公顷(约11.032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权属归沱滨街道李林村。

  (三)地块三。该宗地位于芒山北站高铁连接线与S201永砀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约0.6858公顷(约10.287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权属归芒山镇赵楼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演集街道办、沱滨街道办、芒山镇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演集街道曹楼村、沱滨街道李林村、芒山镇赵楼村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演集街道办、沱滨街道办、芒山镇政府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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