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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城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5 08:59: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23号)和《永城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开遴选、乡镇把关、部门审定、先建后补的程序,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现将实施结果公示如下。

  一、秸秆打捆离田项目

  2021年,我市秸秆打捆离田项目主要包括小麦秸秆和玉米秸秆打捆离田。其中:小麦秸秆打捆离田共有3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涉及23个乡镇(街道),离田面积40.4987万亩。玉米秸秆打捆离田支持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及7个乡镇(街道),离田玉米秸秆重量8412.05吨。具体实施结果见下表:

 

  二、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

  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共有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涉及8个乡镇(街道),按照“标准相对统一、规模能力突出、配套设施齐全、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建成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9个。具体实施结果见下表:

  三、秸秆收储机械购置项目

  秸秆收储机械购置项目共有1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补贴机械46台,主要为运输车、打捆机、抓草机、圆捆捡拾运输车。具体实施结果见下表:

 

  四、秸秆有机肥加工项目

  秸秆有机肥加工项目共有1家主体实施,建设地点薛湖镇。


  为确保本项目补贴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日。

  举报电话:0370-5116395

  特此公示。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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