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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2 18:23: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按照国务院和全省统一部署,2018年12月,我市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千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21.5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全市城乡一体化的国土调查数据库。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138362.37公顷(2075435.55亩)。其中,水浇地59482.44公顷(892236.60亩),占42.99%;旱地78879.93公顷(1183198.95亩),占57.01%。

  二、园地

  园地1939.38公顷(29090.70亩)。其中,果园1856.58公顷(27848.70亩),占95.73%;其他园地82.8公顷(1242亩),占4.27%。

  三、林地

  林地6147.08公顷(92206.20亩)。其中,乔木林地3086.94公顷(46304.1亩),占50.22%;竹林地3.34公顷(50.1亩),占0.05%;其他林地3056.73公顷(45850.95亩),占49.73%;灌木林地0.07公顷(1.05亩)。

  四、草地

  草地98公顷(1470亩),其他草地98公顷(1470亩),占100.00%。

  五、湿地

  湿地60.27公顷(904.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1个)。内陆滩涂60.27公顷(904.05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7382.78公顷(560741.7亩)。其中,城市用地3687.23公顷(55308.45亩),占9.86%;建制镇用地1473.84公顷(22107.6亩),占3.94%;村庄用地31651.41公顷(474771.15亩),占84.67%;采矿用地376.88公顷(5653.2亩),占1.0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93.42公顷(2901.3亩),占0.52%。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5181.27公顷(77719.05亩)。其中,铁路用地224.54公顷(3368.1亩),占4.33%;公路用地2420.11公顷(36301.65亩),占46.71%;农村道路2527.96公顷(37919.4亩),占48.79%;机场用地3.67公顷(55.05亩),占0.07%;港口码头用地4.99公顷(74.85亩),占0.1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841.66公顷(177624.9亩)。其中,河流水面2362.43公顷(35436.45亩),占19.95%;湖泊水面500.88公顷(7513.2亩),占4.23%;坑塘水面3666.51公顷(54997.65亩),占30.96%;沟渠4624.21公顷(69363.15亩),占39.05%;水工建筑用地687.63公顷(10314.45亩),占5.81%。

  “三调”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同时针对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加强耕地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控耕地“非粮化”;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严厉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调”成果是全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大“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推进自然资源管理现代化进程,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快速发展。

  永城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永城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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