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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31 09:35: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1年,永城市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担当有为,圆满完成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完善政务APP功能,细化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度;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2021年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2251项。二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31项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类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达94.65%,完成省定目标。三是推进“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次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落地实施联办“一件事”23件,产生办件182件,已推动实现一张身份证即可办理的民生事项102项。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所列事项,对我市审批行为进行了优化和清理规范,积极破除隐性壁垒。目前,我市未发现与负面清单相违背的审批事项、隐性壁垒和其他不合理限制,有效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

  3.加强信用事中事后监督。全面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完善信用信息采集、保存、共享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不断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加快构建信用体系。大力倡导“诚信”价值取向,组织开展“诚信活动月”“诚信活动周”“诚信培训班”等主题活动,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对失信者加大监管力度,营造“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推进“信用+金融”服务,创新应用“信易贷”“信易批”“信易游”等项目,积极发挥信用惠民便企作用。

  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规范涉企收费。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的公告》,组织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对我市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进行排查,不断强化监管力度。经查,我市未发现违规收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用的行为。二是开展妨碍公平竞争文件清理。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我市对2018年以来的45个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对政策文件实施成效进行总结和评估,最终保留24项、清理21项。

  5.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通办。与省级“一窗受理”系统、本市38家单位的业务办理系统完成对接,梳理“全省通办”事项801项、“跨省通办”事项103项。二是推进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行政服务中心),共计进驻34家单位200余人1995项政务服务事项;减少办事跑腿次数,全市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99.69%,完成省定目标。三是大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统一设置了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社会事务、公安便民、不动产登记5类综合受理窗口17个,设置综合出件窗口1个。四是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延伸,为企业群众提供全流程在线服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依法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永城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须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方可印发实施。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出台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培训和督导,整体推进备案审查工作进程。

  3.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市政府现行27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其中废止57件、修订24件、保留193件。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2021年,市政府法制机构共参与审查各类政府性文件80余件、政府合同43件、涉法事务55起。

  2.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永城市法律顾问团作用,增强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全面建立了相关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持续推进市政府合同审查委员会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突出法律顾问在政府合同审查中的参谋作用。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1.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召开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议,认真谋划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重点;灵活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干预,提升执法效果,在精准防控疫情的同时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2.提升水平,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指导各执法单位全面梳理违法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或政务媒体网、广播、电视等媒介予以公开,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对已命名的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通过和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结对子”“传帮带”,进行再培育、再指导、再提升,全面推动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提档升级,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被评为“第二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持续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轮训、网络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2021年4月,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案卷归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轮训;5月,集中举办执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活动;7月,组织新《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考试;10月,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12月,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培训、考试,60家单位231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通过率达98%。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查已办结行政执法案卷200余件,通过互评、互查、专班抽查等方式,围绕案件违法事实、办理程序、裁量基准等进行分析,对案卷的规范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了集中评查,并针对具体案例以及日常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交流;对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给予严肃追责。

  3.夯实监督责任基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2021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90件。

  4.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结合创建工作,总结典型做法,积累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21年,永城市公安局被命名为“第三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永城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王新亚同志、市公安局刘建浩同志分别被省司法厅通报表扬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和突出个人。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加强综合监督。一是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的监督作用,保障和支持市审计、市纪委监委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切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审计监督全覆盖。二是自觉接受市人大和市政协监督,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选派专人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三是实行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电话并公布于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执法投诉台账,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四是拓展社会监督和民意反映渠道,充分发挥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作用,对市民投诉事项及反映问题,市政府领导直接答复或由相关单位限时答复,确保问题及时解决。

  2.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一是落实好《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永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永城市政府工作规则等八项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强化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滥用权力。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会,安排部署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大行政复议改革宣传力度,发布《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严格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提高行政复议效率。

  2.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不断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作用。全面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制度,确保履行效果。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件,受理32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声誉。

  3.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法院的司法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尊重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检察建议。建立应诉协调机制,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2021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

  4.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依托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等10余个职能单位组建了多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以系统化支撑保障为核心的应急保障体系,采用政府集中储存、部门专业储存、市场协议储存等方式,构建多元化物资储备格局,保障物资充足供应。建立县(市)级层面的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体系,全市建设县(市)级层面的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1处,占地1万平方米;分区域建立5个分中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均设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确保灾害发生的2小时内将应急救援物资送达灾害点。建立应急物资集中调拨体系,在疫情防控、高考、中考等重要时期,应急物资调拨使用畅通无阻,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资保障。

  (九)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一是坚持和完善各类学法制度。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办公会议学法,确保每季度学法不少于1次;持续推行市长议事会学法。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公务员培训内容,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四是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网络培训。全市70家单位1007名领导干部参加了网络课程培训,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将参训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十)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对照《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指标体系》,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永城市关于做好2021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市公安局被评为“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加强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高规格启动,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创建期间,召开创建月例会3次、周例会16次,开展创建宣传活动2次,编印工作简报16期,全面完成各项创建指标任务90项。

  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以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为抓手,成立2个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汇报座谈、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全市64个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查。

  4.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推进全市统一大数据平台建设。目前,永城市统一大数据平台项目相关系统已部署完成,大数据平台、资源目录平台、数据可视化平台等已投入使用。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数据归集治理工作。整合各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信息资源,完成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地理基础信息、经济运行信息4个基础数据库建设,完成我市71家单位数据资源摸底调研及数据对接工作。三是强化数据资源的管理。对各单位信息系统的入驻进行科学布排,做到“进出有序”、既“开源””又“节流”。目前共部署25家单位56套信息化系统。四是加强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持续推进各单位“互联网+监管”事项录入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市公职人员共注册1777人,监管行为主项数581项,主项覆盖数580项,主项覆盖率达99.83%。

  二、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工作推进不平衡。乡镇、街道法治基础和法治人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决策意识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意识不高,需进一步丰富参与方式。

  (三)宣传形式较为单一。需进一步丰富载体,加大法治元素文化产品创作。

  三、下步打算

  (一)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公众参与机制、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的指导。

  (三)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坚持合理利用资源,在社区(村)现有标志性建筑、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增加以法治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屏、草坪牌、石刻等固化设施;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创作;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打造“报纸有专栏、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文章、手机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对标找差、补齐短板,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争创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五)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明确重点任务、盯住关键环节、创新督查方式,让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查立威、管用、有效,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专此报告。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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