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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土地征收的通告 永政征收〔2023〕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0 11:05: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3—293)。该宗地位于沱滨南路北侧、沱河南侧、永青铁路至东环路,土地面积约3.2985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十八里村。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3—295)。该宗地位于沱滨南路北侧、沱河南侧、永青铁路至东环路,土地面积约2.5335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谢杨庄村。

  (三)地块三(图纸编号2023—296)。该宗地位于沱滨南路南侧、广州路西侧,土地面积约1.7895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侯岭街道十八里村。

  (四)地块四(图纸编号2023—307)。该宗地位于雪枫路西侧、运动中心南侧,土地面积约11.7000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牡丹社区。

  (五)地块五(图纸编号2023—308)。该宗地位于东环路西侧、建设路南侧,土地面积约5.1510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东升社区。

  (六)地块六(图纸编号2023—310)。该宗地位于欧亚路北侧、陈四楼矿专用线东侧、311国道南侧,土地面积约120.7680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雪枫街道车站社区和演集街道丁楼村、明珠社区、铁东社区、铁西社区、阳光社区。

  (七)地块七(图纸编号2023—312)。该宗地位于光明路南侧、沱河北侧、济祁高速西侧,土地面积约82.5285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雪枫街道沱滨社区。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及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涉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涉及街道办事处应于5个工作日内负责对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通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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