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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09 16:24: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2年,永城市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圆满完成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借助微信小程序“小小答题”,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服务型行政执法测试,共创建测试、练习等答题链接18个,累计答题3112人次。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一窗受理”系统与各类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对接,永城市已完成39家单位业务办理系统和省“一窗受理”系统的对接。设置“跨省通办”“全豫通办”窗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梳理形成“全省通办”事项801项。与浙江省义乌市结成“跨省通办”合作伙伴,围绕公安、教育、医疗、社保、民政等重点领域梳理了第一批跨省事项103项。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站,将审批服务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了群众就近办事。对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事项推行“一次办”,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实行一次办结。建设“一件事”联办平台,落地实施“一件事”联办23件。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全面推行“一张表单、一次办理”模式,共办理跨部门联办“一件事”272件。设置自助办理区,由专人负责引导群众完成网上查询、填写信息、登记等事项,2022年“红色代办员日”接待群众咨询和辅导60余件。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差评整改率100%。2022年以来,永城市政务服务平台主动评价546860条,其中非常满意546856条,差评数4条,差评按期整改率100%;政务服务平台咨询74条、投诉46条,咨询投诉按期办结率100%。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规范开展市场监管,实现公开公示全覆盖。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抽查事项指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与“河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监管系统”实现联网使用全覆盖。2022年上半年永城市抽查事项完成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全覆盖目标。二是精准运用司法手段,切实保护企业权益。对涉案民营企业及妨害民营企业发展的刑事案件,永城市检察院实行“少捕慎诉”“快捕快诉”绿色通道,依法慎重采取财产强制措施,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为涉案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为企业生存发展留足空间。三是高效开展案件办理,提升执行合同效率。畅通企业破产通道,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引导债权人、债务人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及时申请破产。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通过永城政务服务网或永城政务APP可在线查询办事指南,在办事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通过市乡两级实体大厅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实现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即来即办”。二是持续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梳理政务服务事项260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393项,逐事项编制办事指南。三是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39项服务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截至目前,共办理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业务数量62664项。四是持续开展“五减一优”工作,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助力“最多跑一次”。目前,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100%,行政许可类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95.04%。

  5.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信用承诺机制,持续推进信用核查。具有行政管理权限的市直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事项中,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核查。对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的红名单主体实行优先办理、打通“绿色通道”;对信用等级C级以下的黑名单主体(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人员等),采取延期办理、不予办理等限制措施。截至目前,永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计接收省信息共享平台和33个市直单位推送数据2223万余条,其中自然人及社会法人基础信息1183万余条、信用信息1040万余条。已开展信用核查4.6万余次,共反馈奖惩案例44起。对守信者“无事不扰、联合激励”,对失信者“利剑高悬、联合惩戒”的信用核查机制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6.优化公共服务。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和“一窗受理”。全市260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39家单位400余人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进必进”。不断提升网办深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达到三星级和四星级网办深度,推动260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统一设置企业开办、工程建设、社会事务、公安便民、不动产登记五类综合受理窗口17个,设置综合出件窗口1个。

  7.深化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河南省乡镇职责参考目录》,结合永城乡镇实际,制定了《永城市乡镇职责目录》(永编〔2022〕21号),明确乡镇职责事项。按照大、中、小乡镇规模分类,制定大规模乡镇编制在110名以上、中等规模乡镇编制在100名以上、小规模乡镇编制不超过100名的核编方案。结合“减县补乡”,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共下沉编制493名(其中事业编制389名、行政编制104名)。2022年6月,永城市完成25个乡镇“三定”制定印发及新组建机构挂牌工作,为改革任务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8.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印发《永城市人民政府永城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永城市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永政〔2022〕27号)、《永城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解决涉党政机关未执行案件2起,发送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2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依法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永城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依法有序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监督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点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方可印发实施。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审查备案,2022年度共备案3件。

  3.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市政府现行的2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确定废止29件,修订1件,保留171件。

  (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提升决策质量。2022年,市政府法制审核股共参与审查各类政府性文件80余件、政府合同48件、涉法事务50余起。

  2.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持续推进市政府合同审查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突出法律顾问在政府合同审查中的参谋作用。充分发挥永城市法律顾问团作用,增强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做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已有40余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完成备案。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1.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谋划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单位争先创优,不断提升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组织5家示范创建单位和4家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到市交通运输局(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开展“传帮带、结对子”观摩学习活动。开展指导培育工作5次。

  2.持续探索创新行政指导。全面推广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制定下发《永城市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实施方案》,不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和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工作推进会、专题座谈会议等,研究推进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具体工作措施,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对参会单位提出的好的建议意见和做法进行采纳推广。梳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行政指导目录,针对清单中行政事项适用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和行政指导进行认真研讨。截至目前,开展行政指导500余次、免罚减罚案件400余件,涉及金额90余万元,行政相对人满意率达100%。

  开展永城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展播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成效经验、典型案例、特色做法进行总结梳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永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助力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工作。目前共展播服务型行政执法微视频4个、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案例7个。

  3.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深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对顺和镇、薛湖镇、芒山镇等21个乡镇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宣讲培训,进一步转变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执法效果明显提升。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八项本领”、提升“七种能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要求,聚焦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开展了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包括法律知识测试、文书制作、模拟执法、行政执法授课4个步骤),以比武促学习、以学习促提升、以提升促运用。

  2.开展网络培训活动。制定《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网络培训的通知》(永法政〔2022〕7号),培训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示范文本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内容,共计4000余人参加法律知识网络培训、2877人完成学习、2751人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达96%。

  3.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告》经永城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31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及时做好新证申领和注销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2年度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培训、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等多种培训活动。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及考试,61家单位、210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合格率98%。

  5.夯实监督责任基础。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对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未发现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二是拓宽监督渠道。按照《商丘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选聘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和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的通知》要求,开展聘任选聘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和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工作,聘任18名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建立10个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三是严格案卷归档。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要求,执行统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范本。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随机抽取的50余份行政处罚、行政指导案卷进行评查,评出3份优秀案卷,对评查出的问题清单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2022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9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发挥综合监督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的监督作用,保障和支持市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二是自觉接受市人大和市政协监督,虚心听取其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专人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三是设立投诉电话,在永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予以公布;制定投诉举报制度,建立执法投诉台账,全年依法处理投诉举报1例。四是拓展社会监督和民意反映渠道,充分发挥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和联系点等作用,对市民投诉事项及反映的问题限时答复,确保问题及时解决。2022年,12345接听群众来电88144通,同比增长66.1%;受理工单60776件,同比增长143.8%;工单办结率99%,满意率保持100%;受理商丘市长信箱和永城市长信箱1136件,已回复1135件,办结率99.9%。

  2.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一是继续落实好《永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永城市政府工作规则等八项工作制度》。二是持续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的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严防权力滥用。认真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严格控制督查总量和频次,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督查”平台作用,切实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确保行政复议监督指导作用。全面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执制度,确保履行效果。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2件,受理58件,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声誉。

  2.抓好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履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建立应诉协调机制,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2022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1件。

  3.加强行政调解。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下发《永城市行政调解“三个融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探索将行政调解融入作出重大执法决定、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受理举报投诉(“三个融入”),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4.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节日,如“平安建设宣传月”“三下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永城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永城报均设立普法专题栏目,并建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日更新制度。与市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联合建立司法快讯平台。建立百米法治宣传长廊,公检法司及各执法单位全面宣传部门领域内法律法规,每月更新一次。通过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立体宣传格局,实现普法教育全覆盖。2022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00人次。《法治永城》电视节目播放11期66次,永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新浪微博刊发普法信息500余条,开展线上法治讲座6次,接受线上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拍摄普法微视频5期。

  (八)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1.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紧紧围绕“三定”方案,整合11个部门13项职责,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责界限,优化了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等原有职能体系。深入贯彻“边组建、边应急”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搭建全市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能力。

  3.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建立以市电视台、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为拓展,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阵地,面向全社会宣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积极组织安全宣传“五进”系列活动,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九)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永城市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督促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公会议学法,确保每季度学法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坚持公共法律知识和部门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相结合。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全市公务员培训内容,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

  2.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制定并下发《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永法政办〔2022〕10号),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创建“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3.持续强化“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即“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依托河南省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完善行政执法单位账户、细化任务分工,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传我市法治建设相关资料。发挥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和示范点单位带动作用,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帮扶,推动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个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指标,科学划分考核类别,创新改进考核方法,认真筹备2022年度全市法治建设考核工作。

  4.强化亮点宣传。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永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部署、理论成果、亮点经验和工作成效,尤其是群众关注度高、涉及行政执法领域的正反面典型案(事)例等内容,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5.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对法治永城、法治社会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乡镇(街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配备专业法治工作人员。通过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培训、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微宣讲、走基层”等活动,切实提升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深度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工作的水平还不够高,部分单位对依法行政的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还有差距;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权力下放初起步,体制机制改革不彻底,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研究制定永城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强化法治工作安排部署,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化清单制度建设,坚持深化依法行政,大力改革创新。通过《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标准体系》,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各项任务,达成创建共识,形成创建合力,以创建促提升,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三)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持续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的政府治理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减证便民”改革,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大政府失信行为治理力度,制定实施更多便民利企措施,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准确、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和营商体验。

  (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坚持把宪法法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五)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服务型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坚持执法公开、亮证执法、履行告知义务、遵守时限、依法送达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综合执法,推动执法权相对集中,避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不执法、乱执法。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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