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发布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3 17:36: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2022—667A)。该宗地位于中原路东侧、淮海大道北侧,土地面积约1.4310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演集社区。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2—667B)。该宗地位于中原路东侧、淮海大道北侧,土地面积约1.3665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演集社区。

  (三)地块三(图纸编号2022—667C)。该宗地位于中原路东侧、淮海大道北侧,土地面积约2.5575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曹楼村。

  (四)地块四(图纸编号2022—26)。该宗地位于永宿路南侧、日月湖南湖东侧,土地面积约3.6000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日月湖街道解庄村。

  (五)地块五(图纸编号2022—461A)。该宗地位于陈集钢厂西南、永芒路西侧,土地面积约26.1930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陈集镇姚楼村。

  (六)地块六(图纸编号2022—461B)。该宗地位于陈集钢厂西南、永芒路西侧,土地面积约29.6475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陈集镇姚楼村。

  (七)地块七(图纸编号2023—329)。该宗地位于光明东路南侧、铝园东路东侧,土地面积约20.04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洪楼村。

  (八)地块八(图纸编号2023—314)。该宗地位于雪枫路西侧、纬五路南侧,土地面积约19.0050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代王楼村。

  (九)地块九(图纸编号2022—666)。该宗地位于芒山卫生院北侧、汉风路西侧,土地面积约52.5180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芒山镇雨亭村。

  (十)地块十(图纸编号2023—379)。该宗地位于高庄镇葛店村,土地面积约122.9130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葛店村。

  (十一)地块十一(图纸编号2022—500A)。该宗地位于沱滨街道冯寨村段永芒路西侧200米,土地面积约13.47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沱滨街道冯寨村。

  (十二)地块十二(图纸编号2022—500B)。该宗地位于沱滨街道冯寨村段永芒路西侧200米,土地面积约36.693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沱滨街道冯寨村。

  (十三)地块十三(图纸编号2022—500C)。该宗地位于沱滨街道冯寨村段永芒路西侧200米,土地面积约20.2305亩,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土地权属归沱滨街道冯寨村。

  (十四)地块十四(图纸编号2023—736)。该宗地位于雪枫路西侧、建设路北侧,土地面积约6.1725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演集街道团结社区。

  (十五)地块十五(图纸编号2022—53)。该宗地位于酂城镇酂南村,土地面积约8.373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权属归酂城镇酂南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涉及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涉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涉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于5个工作日内负责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市委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