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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城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和秸秆有机肥生产实施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7 09:18: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96号)和《永城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财政局有关人员,对永城市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的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和秸秆有机肥生产进行了实地验收。经现场核查,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共有3家实施主体符合验收标准,补贴总资金90万元;秸秆有机肥生产共有2家实施主体符合验收标准,补贴总量    2048吨,补贴总资金16.384万元。

  现将实施主体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 2023年7月21日。

  联系电话:0370-5116395

  附件:1.永城市2022年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明细表

  2.永城市2022年秸秆有机肥生产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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