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要闻动态>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市消协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8 08:47: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近日,市消协发布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理性消费。

  提高科学防控意识。节日期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婚丧嫁娶事宜一律从简,5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必须报备并制定防控方案,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严格控制在10人以下,若需外出到人员密集场所,请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主动配合商场超市、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入店扫码等防控工作,服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指导和提示。

  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查看包装上标注的企业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是否齐全、清晰。不要购买过期、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不清楚、未标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的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坚决做到不采购、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或食用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和冷链食品。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清洁卫生、证照齐全的餐饮场所。如就餐人员较多,尽量缩短就餐时间,不拥挤、不扎堆;减少人员之间交流,或采取打包的方式;点餐应适量,拒绝铺张,避免浪费,践行“光盘”行动;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公夹”,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污染。

  注意食品安全卫生。制备餐食时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疫情信息与数据应以官方公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人为制造恐慌。

  依法维护消费权益。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购物证据。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都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时要注意保留截图。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商家协商处理,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权。(记者 李 英 通讯员赵玉英)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