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567/2024-0006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办事指南 |
永城市农村低保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农村低保
二、办理条件
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可向居住地村(居)委会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人均月收入低于377元。
四、申请材料:
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个人申请→张榜公布→村(居)委会入户调查→乡镇入户调查→公示结果→市民政局入户调查→公示结果→市民政局审批。
六、办理地点:户口/居住地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酂阳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七、办理时间
酂阳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联系方式:0370-57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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