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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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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567/2024-0006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办事指南

永城市农村低保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理事项

农村低保

二、办理条件

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可向居住地村(居)委会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人均月收入低于377元。

四、申请材料:

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个人申请张榜公布村(居)委会入户调查乡镇入户调查公示结果市民政局入户调查公示结果市民政局审批。

六、办理地点:户口/居住地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酂阳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七、办理时间

酂阳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联系方式:0370-57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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