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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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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68X/2024-0007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酂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受理投诉举报途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投诉、举报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一、接待渠道

接待地址:永城市酂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信函渠道

通信地址:永城市酂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电话渠道

热线号码:139******957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

为准确、及时接收投诉、举报、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信息,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如需向芒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提出投诉、举报、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请按本公告公布的上述渠道进行;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为芒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直接接收群众诉求信息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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