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5882612/2024-0005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办事指南 办事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满足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到双桥镇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进行申报。自接到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后民政所工作人员会入村入户进行实地审核,确认符合低保申报条件的上报县级民政局。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