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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17X/2024-0005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隐患管理

太丘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翻身仗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压茬推进,全面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摸排并动态掌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力促问题隐患整改,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保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整治范围

聚焦四类场所,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一)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会堂等场所。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文物建筑等。

(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制鞋、制衣、食品加工、纺织和生产加工钢卷尺、打火机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冷链食品加工、仓储,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大型综合市场,老旧商住楼等。

(四)“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和沿街门店。

三、重点整治内容

聚焦重大火灾隐患和其他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风险隐患,将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火源电源气源管理、安全疏散、建筑改(扩)建、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不了解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未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以及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二)重点岗位人员。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未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焊工和其他依照规定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重点岗位人员未依法履职。

(三)火源气源管理。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未落实“三清三讲三落实”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场所烧香、使用蚊香等违章用火。

(四)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人员密集的医院、养老院、劳密密集型企业、大型商超、公共娱乐场所等未安装电气火灾监测报警系统。

(五)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六)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七)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八)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文博单位等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九)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十)消防安全管理。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十一)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政府责任落实

要严格落实专项行动属地领导责任,组织开展排查整治,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1.全面动员发动。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督促推动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开展所属行业、系统、领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明确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负责消防安全的内设机构的工作责任,不定时开展督导检查。

2.压实工作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分析研判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形势和重大火灾风险,督促有关部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科技强消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消防安全水平,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不得降低消防安全门槛。

3.提供综合保障。加强综合协调,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积极协调争取专门力量、专项资金帮助单位妥善解决。要聘请专家团队辅助开展重大火灾风险分析研判和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乡村振兴等统筹改造,进行综合治理。

(二)强化部门条线排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整治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1.建立问题清单。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发动所属行业、系统、领域、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和问题清单。

2.推动隐患整改。对照风险隐患台账和问题清单,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问题隐患逐一对账销号。

3.强化整治力度。对拒不整改和久拖未改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单位,发改、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金融等部门,依法不予通过其项目审批、取消星级评定资格、取缔或吊销营业执照,并将单位及法人依法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协同消防救援部门,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4.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所属行业、系统、领域、单位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分级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焊工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和预防、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加强场所自我管理

四类重点整治场所要规范和加强日常消防安全自我管理。

1.开展自查自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结合《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点》,紧盯动火电焊、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电器线路及其用电设备的敷设安装等致灾因素,组织自主开展风险评估、排查火灾风险、整改问题隐患,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作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隐患和已落实防范措施的承诺。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及整改期间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开展全员培训。邀请电力公司指导,组织专业电工、电焊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等重点工种人员,以及一般员工和新入职员工结合岗位火灾危险性,分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学习和基本实操技能训练。联系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使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具备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和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的能力,全面提高单位防控火灾水平。

3.开展疏散演练。每月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加强夜间、节日期间和重点部位等专项疏散演练,并结合场所规模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定期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比武竞赛等,全面提升场所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四)狠抓风险隐患整改

1.依法查处一批。加大重大隐患整治力度,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决定的单位,依据《安全生产法》,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采取停止供电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对擅自撕毁封条、违法进入临时查封场所的违法人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擅自关闭、破坏消防设施以及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拒不整改或不执行停产停业措施等事前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刑事责任。

2.联合惩戒一批。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清单,监管部门,要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五)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1.强化声势营造。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灵活运用新闻报道、媒体访谈、特别节目、主题活动等手段,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扩大专项行动社会影响力。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综合运用舆论监督和社会化手段,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2.开展警示教育。要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制作发布四类重点场所火灾案例警示片,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警示单位、教育公众。专项行动期间,对关停的场所,要进行集中曝光;对发生的典型火灾,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场所负责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3.实施精准宣传。要加大对四类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和八类重点问题的宣传力度,区分不同目标人群,采取不同形式和手段,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教育培训。针对性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动火动焊宣传,指导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掌握初期火灾应对方法。针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和住宅区,开展电动自行车、燃气安全常识普及和逃生技能培训。督促指导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内部广播、“双微”平台(微博、微信)等,常态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字幕和公益广告,推动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太丘镇消防安全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附件1:

太丘镇消防安全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领导小组

组      长:门  路(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冯  靖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赵向阳 (人大主席)

            谢  乾 (党委副书记)

            刘金光 (纪检书记)

            成  冰 (组织委员)

            崔瀚文 (宣统委员)

            刘  旭 (武装部长)

            张贺铭 (副镇长)

            赵永朝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蒋  超 (正科级干部)

            吕  磊 (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蒋海涛 (中心校校长)

            张永光 (民政所长)

            陈洪超(市场监督管理所长)

            郑马超 (综合执法大队)

郭丽倩 (卫生院长)

            20个行政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刘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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