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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17X/2024-0005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隐患管理

太丘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回头看”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巩固和深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推动强化扎牢消防安全责任,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业部门协同治 理水平,全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根据省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一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落实底线要守牢、排查要彻底、责任要夯实的要求,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聚焦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风险,消除遗留隐患问题,全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回头看”主要内容

聚焦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对照工作台账,系统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追查未整改落实的责任环节,找准问题症结,重点在六个方面开展“回头看”。

(一)严抓隐患整改。对前期遗留隐患和省、市督导组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跟踪整改落实。对未整改落实的,坚持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同步进行,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检查多家企业共用同一建筑的“厂中厂”、多层厂房和“小、散、远”等管理不到位的单位,从严整治用火用电用气、电焊作业、施工改造、人员疏散等方面突出风险,重点整治和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以及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防隐患问题反弹。

(二)强化本质安全。要认真总结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经验,强力推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防范措施落实。一是加快推动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能力。二是强化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配足专职人员和灭火救援装备,不断提升火灾巡查和前期处置水平。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配全灭火设备和消防设施,确保完整好用。三是建设安装智慧用电、燃气报警、独立烟感、简易喷淋等设施设备,提高消防安全智能化、科技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源头管控。对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法用地、违规建筑、未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手续、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等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重点解决建筑防火、建筑结构、单位布局、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电气防火等方面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 要求,强化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常态化消防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要加强健全完善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的协商制度,对火灾风险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信用、舆论等手段,推动企业规范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对问题隐患突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

(五)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培训活动,

督促企业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消防管理人员以及电工、焊工、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进行全面培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强化警示教育,制作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和宣传海报,通过组织集中观看、网络互动学习、广泛张贴悬挂等形式,以案说法,以案警醒。加强应急演练,督促企业普遍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让每一名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开展此次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的现实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回头看”的组织领导,建立起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排查整治中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彻查整改隐患。组织精干力量,严格对照“回头看”重点和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全面深入排查,确保把所有风险隐患全部纳入视野、列入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零容忍”,新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前期未整改到位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该关停的一律关停。

附件1:太丘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太丘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门  路(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冯  靖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赵向阳 (人大主席)

            谢  乾 (党委副书记)

            刘金光 (纪检书记)

            成  冰 (组织委员)

            崔瀚文 (宣统委员)

            刘  旭 (武装部长)

            张贺铭 (副镇长)

            赵永朝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蒋  超 (正科级干部)

            吕  磊 (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蒋海涛 (中心校校长)

            张永光 (民政所长)

            陈洪超(市场监督管理所长)

            郑马超 (综合执法大队)

郭丽倩 (卫生院长)

            20个行政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刘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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