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735/2024-0006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按照《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豫建村镇〔2018〕15号),文件求进行验收,第十七条 墙体应有防水防潮处理措施。外墙勒脚做防水处理高度不低于0.6m。墙体表面应平整,当采用灰浆抹面时,抹面层干净整洁,没有明显龟裂、空鼓、剥落现象。当外墙采用清水砖墙时,应进行勾缝处理。
第十八条 240mm 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整砖丁砌。
第十九条 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的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的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mm,拱底应有1%的起拱。
第二十条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检查方法: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第二十一条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检查方法:观察法。
第二十二条 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检查方法:用白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第二十三条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第二十四条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表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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