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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698/2023-0001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意见征集

关于征求《进一步加快裴桥镇域经济发展 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裴桥镇党政办公室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快裴桥镇域经济发展 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望各位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裴桥镇党政办公室。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370-5471001

联系电话:0370-5471001

征集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1日

咨询人员及电话:袁鹏宇  0370-5471001

裴文20231

 

中共裴桥镇委员会 裴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裴桥镇域经济发展

意见通知

 

各村、各驻裴单位: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裴桥镇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已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裴桥镇委员会

裴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裴桥镇域经济发展的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的工作要求,狠抓“三个一批”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裴桥镇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升我镇综合竞争能力,根据《中共永城市委、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永发2022〕3号)和《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永城市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暂行)》(永政2018〕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实施主体

成立加快裴桥镇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葛卫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镇域企业、总部经济、镇招商选资项目的服务工作;落实镇政府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认定、招商企业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落实镇政府对企业的奖励政策等。

二、适用范围

镇域工业、商业、建筑、商贸流通、劳务以及其他个体工商大户;镇总部经济企业;市经济开发区、市商务中心区的裴桥镇招商选资企业。

三、支持政策

1、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镇招商选资项目的环评、立项、选址等全程跟踪服务,让企业放心投资、放心经营。设立“总部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用于奖励符合规定的企业,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研发、市场营销和技术改造。

2、凡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在裴桥镇注册经营的企业,纳税额在裴桥地方留成部分满20万元的镇授予企业发展贡献奖。企业纳经济税额地方留成部分超过20万元的除授予企业发展贡献奖外给予以下奖励:纳税额地方留成在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给予20%的奖励;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给予地方留成30%奖励;纳税额地方留成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给予地方留成40%奖励;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给予地方留成45%奖励;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部分给予地方留成50%奖励;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给予地方留成55%奖励;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0%奖励。

3、在裴桥镇注册不在裴桥镇经营的总部经济企业纳税额在裴桥镇地方留成部分20万元以下的,给予企业地方留成部分的20%奖励;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20万元以上的授予企业发展贡献奖,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20万元至50万部分,给予企业地方留成部分的25%奖励;纳税额地方留成50万至100万的,给予企业地方留成部分的30%奖励;纳税额地方留成1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给予地方留成40%奖励;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给予地方留成45%奖励;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部分给予地方留成50%奖励;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给予地方留成55%奖励;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0%奖励。

4、重大招商选资项目和重大总部经济项目的鼓励支持政策参照市重点项目奖励办法由镇党委政府“一事一议”决定。

5、2018年1月1日之后注册经营纳税在裴桥镇的企业、总部经济、个体工商企业按照本意见执行。

6、在外经营的纳税个体户参照镇总部经济企业奖励意见执行。

7、对企业的税收采取每月累加方式兑现奖励,凡兑现后重新从零统计。

8、以前下发文件内容与此文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此文件为准。

四、引荐奖励

镇每年给予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奖励部分其中3%的比例奖励给引荐人或村,给予村里的奖励资金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给予个人的奖励资金作为招商引资和总部经济等的服务经费

五、目标考核

招商引资和总部经济纳入镇村干部年终目标考核。镇村干部每年定任务,采取“周通报、月总结”的形式推进,以完成企业注册数量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核准。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综合目标先进村评选的重要依据。对招商引资和总部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

六、此意见经班子会议研究后自20231月1日开始执行。

 

 

中共裴桥镇委员会

裴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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