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91946643/2024-002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芒山镇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的政策
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铺张浪费、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巩固脱贫成果,净化社会风气,优化全镇发展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豫办〔2019〕18号)以及《永城市深化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十条措施》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干部带头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部门协作与上下联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教育引导与惩治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对象
全镇党员干部、芒山籍居民。
三、工作重点
1、发挥党建引领,带动民风转变。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带头落实火化政策,带动民风转变。党员及近亲属未落实火化政策以及在治丧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2、完成公墓建设,尽快投入使用。按时按要求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殡葬基础设施全覆盖,并按照有关程序投入使用。
3、革除陈规陋习,整治大操大办。凡是涉及农村居民丧葬事宜承办宴席在50人以上的,均要向市场所备案登记,由工作人员及时进场进行审查和指导,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节俭办事,尽量压缩人数和规模。各村红白理事会对殡葬烧纸天数、“忙人”数量、“门头碗”对象、墓穴形式等进行规定,不再请乐队、唱大戏、办酒席,来客随吃随走,切实减轻事主负担。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纳入村规民约,实现移风易俗,红事有节,丧事从简。
4、整治厚葬薄养,倡导敬老爱老。大力倡导敬老爱老,采取评选孝老爱亲户、文明五好家庭等方式鼓励全社会孝敬老人、赡养老人,对不赡养老人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老人去世后,严格按照规定操办丧葬事宜,反对修建豪华坟墓、不得燃放烟花、减少爆竹的燃放等铺张浪费行为,引导群众厉行节约、丧葬简办。
5、打击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秩序。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打击违法销售棺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防止遗体火化后二次装棺再葬,维护殡葬市场秩序。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芒山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组建移风易俗工作队伍,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的移风易俗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管区领导直接抓、村干部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调。与人社、卫健、公安部门交换数据对比信息,加强亡故人员信息监测联动。镇宣传、民政、司法、文化等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加强对相关业务指导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乡的移风易俗工作。
3、强化督查巡查,落实责任追究。村党支部书记为殡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健全举报、监控举措,开展督查巡查,对存在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组干部、社会团体,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1)对及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未做通工作仍进行土葬的,发现1例,所在村组干部停职停薪三个月,村书记在全镇大会上做检讨;发现2例,村书记降为副书记,管区书记大会检讨,村组干部所在组发现2例,组干部就地免职;发现3例,村书记就地免职,管区书记停职。
(2)对故意隐瞒死亡人员信息的,一经核实,村书记、组干部就地免职。
4、大力宣传引导,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干部队伍进村入户宣传,通过标语、公告、宣传单、微信等方式宣传,让殡改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受理并处置辖区内违规操办酒席的举报投诉。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规现象,对首个举报人实行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施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8月26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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