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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91946643/2024-0013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教师职称评审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教体局局属各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热爱并献身教育事业,营造争做“四有”好老师的浓厚氛围,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在第三十七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专任教师和教研机构业务人员。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及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三)2018年以来已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

  本年度共表彰优秀教师299名、优秀教育工作者75名(评选表彰分配名额见附件2)。

  表彰名额分配原则,依据最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要统筹考虑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特点,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及职工只能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不能申报优秀教师,更不能弄虚作假以教师的名义上报,如发现此类现象,即取消其分配的评选名额,不再递补,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的行为和现象。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

  2.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注重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推动课堂教学创新,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考勤规则,按时到校工作或上课,不迟到、早退、旷工、脱岗。上课时仪态端正,**奇装异服,不化浓妆,不吸烟,不外出,不接打电话,不酒后上课。

  4.认真备课,教案内容规范,在学校教案检查评比中获优秀等次,不使用旧教案上课。

  5.认真授课,教学目的明确。教材熟练,重点突出,难点分散,疑点抓准,不出现知识性错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用普通话教学,准确精炼。板书设计合理,字体规范。具有制作教具、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6.认真批改作业,纠错准确,在学校检查评比中获优秀等次。作业批语有针对性、指导性,不雷同,不应付了事。

  7.对学生一视同仁,不歧视差生,因人施教,且效果明显。做好相应学科的辅导工作。关爱学生,无体罚、辱骂或报复性惩处学生的行为。

  8.积极学习借鉴先进教学经验,按要求完成学期听课任务,并对所听每节课作出针对性的分析、评价。积极参与学校教改实验项目,有具体计划和方案,有实验记录和总结报告。

  9.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比较丰富的经验,为形成学校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做出了突出成绩,其经验理论和方法对学校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创建性的指导意义。

  (二)其他条件要求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现象。

  2.中小学校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参加评选,必须按照校长培训有关规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3.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研机构业务人员参加评选,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防止单纯用升学率评价教师工作的倾向。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对拟推荐上报的人选,必须在其单位公示一周,群众无意见方可上报。

  (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指标要保证乡(镇)基层学校相应的合理比例。

  (四)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强化正确激励导向,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设和谐校园,为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服务。

  (五)为保证市优秀教师人选质量,市教体局将召集有关专家对呈报人员资格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评选资格,不再递补。

  五、加强领导,做好推荐工作

  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联合成立了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择优推荐,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推荐数量,确保农村基层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地方的学校教师推荐数量。各级各类学校在推荐人选时,一定要做到公开、公平,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确保评选质量,充分发挥表彰奖励工作在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六、认真组织材料,按时上报

  各单位要抓紧时间组织评选推荐,务于2021年8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教体局人事科。推荐人选报送的材料有:

  1.中小学校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2.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和有效继续教育证书。

  3.推荐对象的公示证明。

  4.《永城市优秀教师推荐表》、《永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永城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1.永城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永城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永城市优秀教师推荐表

  4.永城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5.永城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员一览表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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