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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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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2103017030000105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1-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苗桥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苗桥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成立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指定2人专门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日常管理。我镇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党务、政务、村务工作信息审核、信息公开等一系 列制度,要求按照流程办事,及时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提高信息质量。我镇严格把握信息公开范围,牢牢把握信息公开重点。为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我镇丰富公开形式,通过公开栏、会议、广播村村响、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工作要求的标准不够高,与《条例》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表现在:在公开内容的广度上存在局限性,全面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在公开内容的质量上需要更加严格。

(二)改进措施

树立正确的政府信息公开理念,转变政府服务职能,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源头明确发布责任,畅通反映渠道,并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奖惩并重;加强对民生领域的公开力度,发布正面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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