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217/2024-0007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事项名称 | 失业登记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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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承诺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是否涉及特殊环节 | 不涉及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不涉及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网办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数量限制 | 无 | 四办标志 |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
最多到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网上支付 | 否 |
行使内容 | 为符合要求且主动进行失业登记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 权限划分 | 无 |
扩展信息
入驻网上办事大厅方式 | 统一受理式 | 是否投资事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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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实体大厅 | 是 |
个人主题分类 | 就业创业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 |
面向自然人的事件分类(人生事件) | 失业 | 法人主题分类 | 人力资源、其他(按照法人生命周期排序) |
面向法人的特定对象分类 | 其他 | 面向自然人的特定人群分类 | 无 |
面向法人的经营活动分类 | 其他 | 办理地址 | 永城市东城区(县)演集街道;文化路北段252号1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
窗口描述 | 永城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 交通指引 | 乘坐公交车3路、6路、212路、102路到永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
系统名称 | 河南省一窗受理云平台 | 地图坐标 | 无 |
办理系统咨询电话 | 一、固话咨询:0370-5125928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 监督投诉电话 | 一、固话投诉:0370-5125989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
编码信息
实施主体编码 | 114114810058825166 | 实施编码 | 114114810058825166400201410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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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实施编码 | 005882516G******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4114810058825166400201410400101 |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或参保地,就近选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也可通过线上渠道统一提交失业登记申请。其中,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2011〕23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做好我省失业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5号 );4.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122号)。
不收费
- 1受理时限: 即时办理审批人: 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岗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 2审核时限: 即时办理审批人: 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岗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 3决定时限: 1个工作日审批人: 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决定岗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审查标准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序列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结果获取方式 | 结果类型 | 领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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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就业创业证 | 就业创业证 | 窗口领取、邮寄 | 证照 |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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