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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2532284/2024-0065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9-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永城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永教基〔2024〕12号),现就广大家长关心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解读如下:

一、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保持基本政策稳定。即: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坚持公正公开,坚持阳光招生,坚持公民同招,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规范办学、均衡编班”,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如何就近入学?

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位数量、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中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鉴于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行政区划变革等原因,“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种要素,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三、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小学招生对象: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永城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永城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四、如何正确理解“公民同招”?

答:“公民同招”并不是指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时”招生,而是指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都要在规定的时段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五、民办学校如何招生录取?

答:我市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只能进行一年级、七年级两个起始年级招生,不得进行其他非起始年级的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到符合划片招生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

七、东城区局属学校是否接受插班生?

答:东城区学位紧张的局属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凡接收插班生的局属学校必须有空余学位,参照新生报名条件接收。

八、城区公办学校录取次序是怎样的?

答:各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照以下四种生源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则不考虑后续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可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1.户房一致:有划定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有户无房:有划定片区内户籍、无片区内房产。

3.有房无户:无划定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房产。

4.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非永城籍)、本市户籍农村转移人口子女(在规定时间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报名)。

九、常住适龄儿童报名公办学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准备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凭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2.居住凭证:房屋产权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父母是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城区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我市东城区无房的证明。新建小区需同时提供交款票据,水、电、燃及物业管理收费凭证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十、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市户籍农村转移人口子女报名城区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准备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凭证: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2.居住凭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表,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务工或经商凭证:文本规范的务工合同及工资底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父母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执照上登记的成立时间至2024年7月1日达半年以上(经商人员提供)

十一、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有哪些?

答:小学:永城市第六小学、永城市第十七小学。

初中:永城市第四初级中学、永城市第六初级中学。

十二、今年城区哪些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有变动?

答:今年市实验中学、三中、六中、七中划片范围与往年相比有所变动,现调整如下:

市实验中学:沿东外环路西侧向南至沱河,沿沱河北侧向西至中原路,沿中原路东侧向北至光明路,沿光明路北侧向西至雪枫路,沿雪枫路东侧向北至永兴街,沿永兴街南侧向东至文化路,沿文化路西侧向南至车集路,沿车集路南侧向东至东外环路。本辖区沿中原路东侧向北至光明路,沿光明路至雪枫沟西侧的学生可到市六中就读。本辖区咏梅小区、左岸国际、绿景苑的学生可到市七中就读。

市三中:沿东环路西侧向南至车集路,沿车集路北侧向西至文化路,沿文化路东侧向北至永兴街,沿永兴街北侧向西至雪枫路,沿雪枫路东侧向北至欧亚路,沿欧亚路南侧向东至文化路,沿文化路东侧向北至建设路,沿建设路南侧向东至东外环路。

市六中:沱河以南、德上高速以西(含原侯岭乡小学毕业生)。东方堂樾、金湖原著的学生到市六中就读。

市七中:沿雪枫路西侧向南至光明路,沿光明路南侧向东至中原路,沿中原路西侧向南至沱河,沿沱河北侧向西至民生花苑社区,沿民生花苑社区向北至铁路(东西方向),沿铁路(东西方向)南侧向东至雪枫路。

十三、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是怎么安排的?

答: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如下:

1.现场资格审核预约时间登记(8月20日—21日)。家长用手机关注“永城市教体局”公众号,根据链接网址填报报名信息,按照手机收到的反馈信息(包括报名序号和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登记时间:8月20日08:00至21日20:00。、

2.现场资格审核、教体局抽查(8月22日—24日)。学生或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学校联合公安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期间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抽查复审,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对学校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处理遗留问题(8月25日)。组织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之前报名公办学校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可联系有学位的学校,于8月25日再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公布录取结果(8月26日)。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将视为放弃到学区内学校就学资格。

十四、报名城区局属中小学如何咨询?

答:市教体局和城区局属中小学开设了招生报名咨询热线,咨询时间为上午8:00—12:00及下午:3:00—6:00,详细咨询电话如下:

市实验小学 5212045 137 81516915 137 81516262

市第一小学 5112656 137 81544966

市第二小学 3150181 137 81479829

市第三小学 138 37015676 155 03705580

市第四小学 3021959 135 69332927

市第五小学 182 37040000 150 90621211

市第六小学 135 98361937 158 37078800

市第七小学 5108117

市第八小学 6029816 136 53705172 137 81469817

市第九小学 135 69345808 159 38302266

市第十小学 137 81663189 135 07697739

市第十一小学 133 33708532 138 49656155

市第十二小学 138 37025313 134 62950600

市第十三小学 153 03803516 138 37091719

市第十七小学 5550116 139 37083733

市实验中学 5206878 151 36029203

市第一初中 135 92376338 158 37038868

市第二初中 152 36866687

市第三初中 5185217 166 96536003

市第四初中 5127369 138 49662236 159 93908516

市第五初中 3052573

市第六初中 5756566 5758566

市第七初中 5176686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

来源 | 永城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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