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2532284/2024-000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马牧镇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映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的、快速的处理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将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下列给我镇正常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突发事件,超出职能部门的有效能力,需要本镇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区域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即启动本预案。
因人为因素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工,水电气暖通讯食品等基础设施,特种设备事故或疫情、中毒等。
二、预案的实施原则
1、“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重大突发事故处理,由镇安委会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保证对案件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2、“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效法律法规,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实行预警,对重大突发事故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理。
3、“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发生重大突发事故;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社会、物资、信息等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镇级统一指挥和调度。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危机的快速反映机制。保证物力、人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发现危机,确保发现、指挥、处置环节的紧密链接,及时应对。
三、预案应急救援处理
1、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抢救受伤人员,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报镇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后,镇安全生产应急小分队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特点、性质和严重程度,紧急周转有关单位人员赶到事故现场。
3、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安委会领导小组的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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