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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2532284/2024-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意见征集

【意见征集】关于征求《马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共同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美丽、健康的乡村环境。根据镇党委、政府要求,现将《马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 (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5日

联系电话:0370-5130688

 

马牧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

(征求意见稿)

 

一、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保洁质量要求与标准。

1、清扫保洁时间:“两次清扫、全天保洁”,早上9:00以前第一次清扫,清运完毕。下午5:00以前第二次清扫,清运完毕。清扫保洁率要求达到100%。

2、清扫范围:村庄主干道、村内巷道、集镇区人行道至临街建筑物墙根空地的路面,地面要见本色,煤渣、灰沙、塑料袋及其他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3、清扫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村庄主干道及人行道不得有垃圾堆。垃圾箱要及时清理,箱体周围整洁无杂物。

4、村庄保洁:清扫完毕及时进入保洁。对责任区域内进行全天反复巡回保洁,及时发现废弃物及时清理,至少每两小时巡回保洁一次,保洁率达到100%。

5、清扫保洁队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穿环卫服,带齐相关工具。

6、保洁员不准焚烧垃圾,不准往沟渠、坑塘内倾倒垃圾;及时制止、劝阻乱堆乱放等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破坏环卫设施等违法行为。

(二)环卫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服从领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认真做好责任路段环卫工人的管理工作,落实清扫保洁工作责任。

3、负责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检查、督促环卫工人做好日常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周围的卫生,确保责任路段卫生达到规定的标准。

4、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路段出现的各种问题。

5、管理人员有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严禁捎假或电话请假。

6、加强环卫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网格化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的原则,坚持网格化覆盖、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监管的总体思路,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农村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网格管理人员,明确网格员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单一向互动、粗放到精细转变,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实现“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目标,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常态化责任机制、监管机制。

(二)网格划分。

镇党委书记为本镇人居环境总网格长;以行政村为单位,采取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到户、户包住宅周边层层管理制度。

(三)工作职责。

1、总网格长职责。总网格长负责指导村人居环境网格划分、包片镇领导、包村干部及村组网格员确定,统筹调度本镇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合理确定各村级网格管理整治重点,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检查计划,确定专职管理队伍,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人居环境重点工作,考核各级网格员履职情况,帮助包片镇领导解决网格的重点难点问题。

2、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职责。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治理“六乱”、开展“六清”的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对村组网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督导,及时督促整改辖区内公用设施日常保洁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对上级网格长交办的问题要及时跟踪进行整改。

3、村庄网格员职责。负责管理网格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确保管辖区域干净整洁。加强对网格内农户宣传,常态督促网格内农户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督促农户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及乱堆乱放杂物,倡导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杂物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对上级网格长交办反馈的各类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实效。

4、农户职责。落实“门前三包”(包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包门前绿化管护、包门前良好秩序)和“院内三净”(院落净、厨房净、厕所净)制度措施,改变庭院脏乱差现象。

三、坑塘长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摸排登记、建立机制、有效治理等方式,摸清农村沟渠坑塘底数,落实管护责任,切实增强坑塘管理保护、科学治理、有效利用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能力,实现镇村美化的综合效益。

(三)管理体系。

设置镇总坑塘长、村总坑塘长和坑塘长,镇党委书记、镇长为总坑塘长,镇包村干部为村总坑塘长,村“两委”干部担任单个或数个坑塘长。镇总坑塘长负总责,村总坑塘长和村“两委”坑塘长负直接责任,组织开展截污、治污、保洁、巡查和保护工作。镇村辖区内所有坑塘的名称、面积、用途、位置、水体状况、责任人、周边污染源等信息全部建立档案。一般坑塘由村明确专人看护,重点坑塘由属地镇责成专人值守防范,实现坑塘管理全覆盖、无盲区、常态化、长效化。制作坑塘管护标牌,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并将标牌竖立在坑塘显要位置,标示坑塘长、禁止事项、监督电话等。

(三)管护标准。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填埋坑塘。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沟渠坑塘内倾倒垃圾,禁止排放污水、化粪池清理物和其他废弃物。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沟渠坑塘的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沟渠坑塘及水环境,对破坏沟渠坑塘和污染损害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

5、沟渠坑塘管护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鼓励利用坑塘水面从事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水产种植养殖活动,提高坑塘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 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指导意见》(豫发改收费〔2019〕316号)文件精神,按照不超过农民负担人均每年不超过20元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五、宣传发动机制

1、持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大喇叭、宣传车和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进行宣传,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增强环境卫生保洁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

2、发动群众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各村每月选择1—2天开展全民大清洁行动,培养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维护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习惯性。同时开展“小手拉大手”、“星级文明户”、“镇村光荣榜”和“五美庭院”评选活动,用典型事例做好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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