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2532284/2024-0057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综合业务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二、贯彻和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管理工作。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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