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永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单位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办〔2018〕13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和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1号)精神,对《永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现予公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起止: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8日。来信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83号305室,联系人:谭龙,电话:2718526。
附:关于进一步完善永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
终审: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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