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005882620/2024-0001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务信息

李寨镇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李寨镇各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财务收支管理,提高中小学经费使用效益,遏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永财教[2021]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李寨镇中小学财务管理细则》,望各校认真落实执行:

一、完善中小学财务管理模式,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1.岗位职责乡镇中小学校预算执行系统设有申请人和审核人两个岗位,分别设有账号和密码。申请人的账号和密码由乡镇中心校会计负责使用与管理,审核人的账号和密码由中心校校长负责使用与管理。中心校会计负责预算执行系统资金支付的录入、票据的打印和传送,乡镇中心校长负责预算执行系统资金支付的审核。

2.管理模式。乡镇中心校对各中小学校实行报账制管理模式。各中小学校设兼职报账员一人,并设立理财小组。中小学校支出票据分别经学校理财小组和校长签字,同时学校要填好《李寨镇中心小学转账支付申请表》,报经中心校长审核后,由中心校会计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开具支付票据,支付票据由学校加盖帐户预留印鉴后,由中心校会计负责将支付票据送至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凡是未经中心校长审核的票据会计一律不准转账支付,同时乡镇中心校会计要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对各中小学校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分账进行会计核算。要做到账务日清月结,每月终了15日内应为学校出具财务报表,并附分析说明,分析说明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资金安全、账目明晰。

3报账时间。各学校原则上两个周报一次账,即在第三个周报前两个周的账,转账支付等中心校通知

4.银行帐户预留印鉴管理。各中小学校银行预留印鉴由乡镇各中小学校自行管理。中小学校财务章由学校报账员管理使用,学校法人印鉴由学校校长管理使用。

、加强对学校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各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各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占用、滞留、截留、挪用、坐支或者拖欠。

2.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等支出。其中,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4.农村中小学校资金收支业务办理程序。

学校需要用公用经费购置设备和对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时,先由学校写出用款申请报中心校审核,注明购置和维修的内容、方案和预算,经中心校实地查看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意后,学校方可按中心校审批意见按程序实施。凡未经中心校审核同意的购置和维修资金,中心校不予支付资金,中心校审核的用款申请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记入账中。

学校办理支出后,要定期给理财小组汇报支出情况并接受理财小组监督。理财小组成员要分别在审核后的票据上签字,然后校长在票据上签字报销以示负责。中小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要按月进行公示,以接受学校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采购,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单位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各单位都应严格执行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原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对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而提取现金的,不予支付资金。

、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加强消耗性实物管理。各单位要按规定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和程序,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各中小学校应当重视并不断推进会计信息化的应用。单位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应当符合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标准,确保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会计核算及生成的会计信息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内部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        

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内部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要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制定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以上《细则》内容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执行,如有不按《细则》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中心校将报请上级相关部门,按照永财教[2021]1号文件精神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永城市李寨镇中心学校

2023年2月3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