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620/2024-00127 | 发布机构: | 永城市李寨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4-07-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李政〔2024〕44号 | 所属主题: | 隐患管理 |
李寨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消除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各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商丘市委书记李湘豫重要批示和商丘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及永城市高庄“7.26”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消除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的普遍增强,推动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强化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建筑工地、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敬老院、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4、危险行业,如加油站、加气站等。
5、各村沟渠、坑塘、危桥无护栏、无危险提示标识。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消除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基础装备,作业环境,防护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检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及个人落实监管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情况。
三、时间安排
7月29日下午召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消除活动工作动员会。
7月29日至8月6日为各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包片干部排查消除阶段。
8月6日至8月16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察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行政村(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包片干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消除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及镇干部包片的网格化管理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消除活动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消除活动。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点,要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整治要突出重点,即彩钢瓦房,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及各包片干部要采取措施,确保达到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消除活动的预期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及各包片干部要进一步明确排查消除计划,按照时间要求,排查整改到位。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经营企业、单位和场所,要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消除工作不力而发引发事故的,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各包片干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消除活动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消除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消除活动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永城市李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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