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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647/2024-0018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宅基地使用情况

刘河镇宅基地申请条件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于法定面积、需翻建、扩建的。

(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质滑坡、泥石流隐患的。

(六)经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而无住房的。

(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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