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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647/2024-0008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学校介绍

刘河镇中小学招生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凡已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其父母获其他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送其报名入学,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

  二、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制度,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招生程序等信息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免试就近原则。学校均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

 四、统一管理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均要纳入刘河镇中心校统一管理,统一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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