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25838695/2024-00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基层站所 |
龙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职责:
(一)承担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
(三)负责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工作,并建立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档案;
(四)负责进入批发、零售及市场开办单位的日常监管;
(五)承担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六)完成县局交办的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及后处理工作;
(七)负责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负责本辖区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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