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725838695/2024-001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9-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龙岗镇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龙岗镇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抽调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工作人员,联合经营主体食品安全包保责任人,对辖区内超市、饭店、学校、食品生产企业等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期间,该镇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检查各经营主体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是否细化食品生产全过程管控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是否定期开展自查,是否及时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等内容。
  下一步,该镇将进一步深化认识,靠前服务,积极作为,不断增强全镇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意识,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永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贡献龙岗力量。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