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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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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9-1355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5-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应急预案

关于印发永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永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0日

 

永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确保防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开展的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二、应急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负责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0—5187058)。

  (二)有关单位职责。

  1.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涉及地质灾害救援工作的牵头协调、情况汇总、信息搜集、沟通联系、应急调查等,会同市气象、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保证信息发布及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效、正常有序开展。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

  3.市教体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的防御、防治工作;负责受灾区学校学生、教职工的疏散、避让及临时安置等工作。

  4.市矿区搬迁服务中心。负责灾区内居民的搬迁安置工作,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调解矿地纠纷,化解矛盾;负责征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区域的治安管理和灾区政府机关、机要、金融等重要部门的保卫工作,打击在特殊情况下的不法行为;负责灾区的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和救灾物资的保护,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被破坏的公路、桥梁和有关设施的修复;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7.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组建灾区临时医疗点;组织对在突发性地质灾害中受伤的群众与救援人员的抢救治疗工作;及时检查、测定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

  8.市气象局。负责会同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做好与引发地质灾害关系密切的气象信息预报发布工作,包括时间、范围和程度等内容。

  9.市水利局。负责协助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灾害发生地一定区域内水利设施的保护和调节工作;根据灾情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洪御潮措施,组织开展灾后水土治理工作。

  10.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抢险救灾工程方案的制定工作;参与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

  11.市民政局。负责为受灾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居住、饮食、衣被等生活保障物品;协助做好受灾群众善后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12.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及有关抢险救灾工作。

  13.各乡镇、矿山企业。负责做好灾害发生地巡查监测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应当立即向市矿业开发技术服务中心报告;组织救援人员准备抢险救灾常用物资和器材;及时动员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妥善安排灾民临时住所及生活保障,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协助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受灾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三、救援人员组成

  以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乡镇、相关单位及矿山企业工作人员为主体,各乡镇、相关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和共产党员为骨干,组成专门抢险救援人员队伍,积极参与突发性地质灾害全程救援工作。各相关单位应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保证与市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络畅通。

  四、救援工作要求

  (一)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易后难”的顺序开展救援工作。抢险救灾工作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有效灵活应对和及时处理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二)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各有关单位、各村应当迅速做出反应,调查核实险情,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明确告知相关居民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如遇紧急情况,可采取削方、压土和防水等排险防治措施;必要时可按规定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三)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预警方式和严重等级,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确保该区域内的群众及时得到信息,对照《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应变准备工作。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信息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灾种类型、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发展趋势、涉及人员数量和重要财产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灾害发生所在乡镇政府在得到灾情报告或获取灾情信息后,应立即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并于第一时间依据职能和分工,迅速自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五)各相关单位在接到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后,应立即进行人员组织和工作部署,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积极、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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