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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zxyy/20230311702900000005 发布机构: 永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生效日期: 2023-1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住院须知

永城市中心医院 住院须知:住院患者告知书

来源:永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

您好!感谢您对永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健康集团的信任,选择我院就诊,希望您能早日康复,为了保障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希望您积极配合和支持,特此向您告知以下内容: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院期间我院会尊重您享有的法律权利,如医疗权、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您还可将自己的民族习惯、宗教信仰要求,告知医院病房医务人员,并可获得相关协助,医院严禁本院职工向患者和家属索要钱物,如有此行为,可向纪检监察室、医政科、护理部等部门举报。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还负有如下义务:

1、请您如实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即您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医疗保险报销类别以及有效身份证明等;

2、请您如实提供病情以及如实告知您以往的健康情况;如您隐瞒病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将由您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请您按照规定签署相关的医疗文书;

4、请您遵从医师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

5、住院患者的饮食,由医师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

6、请您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请妥善保管预交金收据,以备办理出院结算;

7、请您遵守医院管理的相关规定,尊重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8、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听收音、录放机、手机等外播放源等,不得影响其他患者休息;

9、根据治疗需要或在抢救危重患者的过程中,需换床、换房或采取抢救措施,请您理解和配合;

10、发生医疗争议,请您依法定程序处理,不得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

三、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及注意事项:

1、医师护士查房、治疗时,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或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2、请您注意人身安全,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不要自行处置防止发生意外;

3、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以免发生意外;擅自离院或在外住宿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凡医保稽查不在院者,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4、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自行服药或治疗,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如有需要,请与主管医师联系;

5、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非指定区域内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毯、电水壶、温奶器等外接电源的电器;严禁患者及家属携带枪支弹药、各类刀具、打火机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它可能威胁医院安全的危险物品进入医院;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请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6、住院期间请不要将贵重物品、钱物存放在病房,医院是公共场所,流动人员较多,一旦丢失您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7、请家属遵守医院的探视时间、陪护规定,一人一陪护;

8、不得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

9、请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或其他形式的财物;

10、请不要随意出入医务人员办公室,未经许可不能进入诊疗场所;

11、请不要翻阅、涂改病历;如有合理需要,请与主管医师联系,履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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