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rmyy/2023031170290000004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住院须知

永城市人民医院急诊与住院连贯的医疗服务标准与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标准

1、医院凡已设置的临床内科、外科专业科室均应提供“24小时×7天” 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2、药学、医学影像(普通放射、CT、MRI、超声等)、临床检验、输血、介入诊疗部门应提供“24小时×7天” 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3、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①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30分钟。

②超声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③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④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4、医疗器械部门及保障部门应提供“24小时×7天” 连贯不间断的抢救设备、后勤保障支持服务。

5、对于行动不便、高龄、残疾等患者应提供轮椅、平车等便民措施。

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

(一)得到医疗服务的途径及入院前评估

1、从院前急救人员接诊病人或病人到达急诊科与医护人员接触时,医患活动即开始发生。

2、急诊检诊分诊人员严格执行急诊检诊分诊工作制度和流程。

3、医护人员立刻对病人进行评估与筛查,随时判断病人的需求是否与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资源相匹配,医院的技术、设备及人员等条件能否够满足其医疗需求。门诊医生在诊疗病人时,应以体格检查、临床检验或影像诊断结果对病人进行评估和筛查,确定最适合病人的治疗方案。

4、对于危重病人、外伤病人、65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久病体弱者、疼痛病人和门诊提前预约挂号的病人,应优先安排病人的诊疗、检查、取药和治疗。

5、遇有疑难疾病、三次未确诊者、危重抢救患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生或邀请会诊。经过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充分评估病情、病情较重或符合“入院标准”和“转诊转院规定”者按医院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二)入院前医患沟通

1、急诊医生针对病情建议病人入院(留观)治疗时,应告知病人及家属人院检查、治疗(手术)的目的和必要性、治疗的预期效果、住院的大致时间(天数)、所需的大约医疗费用、住院首次押金等情况。在病人得到充分的信息后决定入院,医生开出相应医嘱。医生对收人院的病人要确认科室的技术、设备及人员等条件能够满足其医疗需求。

2、医院或科室病床设施不够时应视情况对病人做相应的处理。病情危重需要立即入院治疗但收治科室无床时,需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协调处理,若我院不具备诊治条件时,可予以转院;病情需进一步检查、择期手术的病人可暂行门诊治疗或预约床位,待有空床后通知住院;急诊病人暂时不能入院,如果病情允许可先在留观室观察处理;如果医院短期无法解决病人的住院问题,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安排病人转院治疗。

3、对于抢救、危重病人应在急诊抢救室紧急处理,待病情允许时进行转运,转运前应履行医患沟通,告知患者家属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取得家属签字。电话告知收治科室做好安排病人的相关准备,在医务人员及家属的共同陪同下一起转运。

(三)入院后紧急处理

1、入院后接诊医师应参与紧急处理过程,并向值班医师交代病情及与患者家属沟通情况,对可能出现纠纷的重点环节应重点交待,对危重、抢救及需急诊手术患者应及时向上级医师、科主任汇报病情、紧急治疗措施,请求上级医师指导,必要时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汇报。

2、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医疗文书。

3、需要其它科室紧急处理的,邀请相关科室急会诊,协助处理。

4、需要紧急输血、血液制品的参照输血相关规定执行。

5、对可能需要急诊手术,应请上级医师评估病情,决定是否急诊手术,进行相关术前准备、知情告知等。

(四)紧急处理后治疗

如为值班收治病人,紧急处理后应向经治医师充分交待病情,应包括医患沟通内容、紧急处理措施、拟定的下一步治疗方案等。经治医生应继续评估病情,根据评估结果决定下一步诊疗方案。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