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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rmyy/2023031170290000003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约诊疗

永城市人民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满足不同患者诊疗需求,规范预约诊疗服务,现制定预约诊疗服务制度:

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

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

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

括微信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三种方式。预约诊疗必须采取实名制,患者可预约第二天至第八天的号源。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预约患者按预约时间就诊和检查,实现预约优先就诊,分导诊人员及接诊医师应主动向患者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按照卫生部要求,二级医院门诊预约率应达到20%以上,科室要随时增加出诊医生和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努力缩短预约时间与实际就诊时间间隔,保证患者准时顺序就诊检查和治疗。

五、每位患者在检查结束后和出院时,主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为患者预约复诊时间。

六、按照卫生部等级医院评审要求,我院实行多种预约诊疗服务,实行分时段预约挂号。

七、医院通过门诊公示牌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八.严格出诊医师请假制度,不得随意停诊和替诊,若因故需停诊者,,应提前一周按规定程序向门诊办请假,并安排同级或高级职称的医师替诊。

九、因设备原因需停诊者,应提前通知各临床科室,及时发布停诊信息,并通知协调已预约患者更换预约时间。

十、为满足出院患者复诊预约需求,出诊医师排班期限暂定一个月,若有出诊医师请假替诊,由门诊办调班并及时通知分诊挂号处排班。

十一、门诊办负责预约诊疗服务的监督,强化管理、优化门诊流程,门诊窗口科室根据门诊流量实行弹性工作制,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方便患者就医。

十二、门诊办定期召开门诊联席会,加强与各医技科室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工作中的不足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由门诊办上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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