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rmyy/2023031170290000004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分级诊疗

永城市人民医院分级诊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保持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好的引导患者合理流动,提高医疗效率,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服务规范、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减轻患者负担,为居民提供连续、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由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各分院提供技术支持,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自身功能,努力实现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市医院、康复回乡镇的目标。力争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就诊人次比例达到60%以上,住院人次比例达到10%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的目标。

、分级诊疗原则与程序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以及家属的选择权。

2首诊负责制的原则。患者在永城市行政区域内就医,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首次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常规诊治及一般康复、临终关怀在各分院急、危、重症诊治在具备相应资质的二级医院。

3、完善双向转诊。需要转诊的患者,按照医生建议、患者自愿原则,由首诊医生提出转诊建议,遵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顺序双向转诊。急危重症患者、超出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优先转诊至有诊治能力、有相应资质的二级医院二级医院为患者流向三级医院的转诊手续办理机构,在患者同意的基础上,能转技术的不转病人(即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诊治)。根据医疗服务能力及技术水平,患者可以在同级医疗机构之间或综合医疗机构与专科医疗机构之间转诊。级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对恢复期下转患者制定严格的出院标准,对于双向转诊的患者,优先接诊、检查、住院。

二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时,应了解其在下级医疗机构诊疗情况;对越级首诊的患者,有义务告知其分级诊疗流程、分级诊疗医保政策,同时尊重患者的自主择医权。

4. 转诊过程中禁止出现利益输送,否则将给予吊销处方权、停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集团医院研究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一)、上转标准

(1)急危重症,当地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该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下转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分院转诊至总院病人原则上总院住院3-5天,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天。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4资源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远程心电、影像、病理、检验中心建设,通过信息化实现检查结果互认,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医疗成本。

5、连续管理的原则。建立有效、畅通的上下转诊通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集团内互转,让信息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腿,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简化转诊程序分院和总院成立专门负责转诊的科室,定期对转诊质量及医疗安全等方面进行效果评价,并持续改进。

、保障措施

1健全转诊服务机构。市人民医院设置双向转诊办公室,为患者提供转诊协调服务,并负责与乡镇卫生院开展双向转诊。分院专门部门负责双向转诊工作。随访工作由下转科室进行,上转及下转电话至集团总院双向转诊办公室报备。

2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分院病人可通过永城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医院开具检查预约、专家预约及双向转诊

3、双向转诊病人必须完善相应的病历摘要、注意事项、下转的进一步诊疗方案、随访,以确保医疗安全。

工作目标

1制定转诊病种目录,将双向转诊纳入绩效考核

2总院制定分院临床路径,落实同质化管理。

3. 强化各分院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根据各分需求,市人民医院选派相应医务人员到分院进行等额对调式帮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达到患者“愿意去”,分院“接得住”的目标。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