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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rmyy/20230311702300000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制度体系

永城市人民医院制度体系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1. 工作制度

1.1 院长为医疗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对医疗质量与安全进行综合评估,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1.2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遇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或每两年进 行一次人员调整,并以医院文件形式下发。

1.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医疗质量 与安全教育,组织法律、法规讲座,并做到医务人员全员进行培训。

1.4 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管理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1.5 制定各种医疗质量管控指标、安全防控指标及风险处理预案。指导 集团医院各部门做好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照章办事,加强联系,互通情报,及时反馈,防患未然,解决问题。

1.6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宗旨。改善提高医务人员服务理念和整体素质,  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主动与患者进行沟通。正确处理医患纠纷,主动做好解释工作,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1.7 认真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指南和技 术操作规范。

1.8 各科室应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提高业务技 术水平,强化医疗质量意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1.9 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各部门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

措施和意见,予以反馈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10 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归纳、总结,讨论和审定各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价、反馈、通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提交院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1 制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和实施办法,确定全面医疗质量与安 全管理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2 审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临床、医技科室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采取有关措施, 确保医疗安全,防范事故发生。

2.3 根据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和医疗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  制定本院医疗质量考评标准;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2.4 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以及安全意识、医疗质量与安 全相关的制度的教育。

2.5 收集、整理、分析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资料,指导临床工作。

2.6 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危急症及特殊患者的抢救工作,进行技 术指导。

2.7 每季度抽取医疗事件判定专家组成员,对医院发生的各种医疗纠纷、  医疗投诉进行判定,并对当事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8 每季度召开会议,总结分析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 出改进意见,同时将会议有关决定整理成文并上报给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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