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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dermyy/2023031270070000003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出生证明

永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证明

来源:永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3-12-07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

一、负责人

负责人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的最高领导,负责制定和执行小组的策略、政策和程序,确保小组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人需要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团队的工作。

二、医生

医生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的重要成员之一,负责提供医疗咨询和建议,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符合医学标准和程序。医生需要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地评估和诊断新生儿的健康状况。

三、护士

护士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的重要成员之一,负责提供护理服务和指导,确保新生儿的健康和安全。护士需要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全面的护理服务,并且能够与医生和其他工作人员密切合作。

四、行政人员

行政人员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的重要成员之一,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归档、资料整理、会议组织等。行政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高效地处理各项行政事务。

五、安全人员

安全人员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的重要成员之一,负责保障小组的工作安全和保密性,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安全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制定和执行安全政策和程序。

六、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的重要成员之一,负责技术支持和维护,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技术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够解决各种技术问题。

七、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的重要成员之一,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确保小组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法律顾问需要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地解释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八、培训人员

培训人员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的重要成员之一,负责培训新员工和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确保小组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培训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培训能力和经验,能够制定和执行培训计划,并且能够评估培训效果。

永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 准备以下申请材料: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表格(可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委托的签发机构领取),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委托的签发机构提交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查验

1. 工作人员会核对父母身份信息,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工作人员会进行查验并进入补发流程。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工作人员会告知需要补充或更正的材料。

三、补发机构进行审查和审批

1. 补发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批,确保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2. 如果申请通过审查和审批,补发机构会进入下一步骤进行补发。

四、签发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1. 补发机构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补发,并签署《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服务承诺书》。

2. 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与原出生医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1. 在补发完成后,您可以前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地点领取新证。

2. 领取新证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签署《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服务承诺书》。

3. 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会进行备案,以备后续使用。如果您需要查询或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可以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委托的签发机构进行查询或使用。

永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档案信息保密

1. 任何情况下,不得泄露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中的任何信息。

2. 严禁未经授权访问或查询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

3.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信息安全。

二、档案使用权限管理

1. 设定不同级别的使用权限,确保电子档案的访问、使用和修改等操作符合规定。

2. 对不同级别的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或修改电子档案。

3. 定期对使用权限进行审查和更新,确保权限管理有效。

三、电子档案备份

1. 建立定期备份机制,确保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信息不丢失。

2. 选择可靠的备份介质,如硬盘、光盘等,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在需要恢复数据时,应立即进行备份数据的恢复。

四、电子档案安全管理

1.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

2. 使用加密技术、身份认证等手段,确保电子档案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3. 对电子档案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

五、电子档案销毁

1. 设定电子档案的销毁条件和程序,确保无用的电子档案得到及时销毁。

2. 销毁电子档案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审查和鉴定,确保无任何有用信息残留。

3. 采用安全的销毁方式,如数据删除、彻底擦除等,确保电子档案信息无法被恢复。

六、工作人员职责

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履行职责,保护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的安全。

2. 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七、违规处理

1. 如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永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流程

一、提交申请

1. 准备以下申请材料: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宝宝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委托的签发机构提交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二、审核材料

1. 工作人员会核对父母身份信息,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工作人员会给予受理并进入换发流程。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工作人员会告知需要补充或更正的材料。

三、更换证件

1. 工作人员会收回原出生医学证明,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换发。

2. 换发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发放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四、领取新证

1. 在换发完成后,您可以前往领取新证的地点领取新证。

2. 领取新证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签署《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服务承诺书》。

五、登记备案

1. 换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会进行备案,以备后续使用。

2. 如果您需要查询或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可以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委托的签发机构进行查询或使用。

永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制度

一、证件准备

在准备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前,需要提前准备好以下证件:

1. 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3. 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

4. 如有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出生医学证明申请

在宝宝出生后,应尽快向出生的医院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申请时需填写完整的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并提交上述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生签字

在宝宝出生后,接生的医生或护士应尽快在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上签字确认宝宝的出生情况。医生签字是确认宝宝出生事实的重要环节,需由有资质的医生或护士进行。

四、提交材料

在完成医生签字后,需将申领表及相关证件提交给医院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审核与颁发

医院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颁发生育服务证。审核与颁发过程通常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而定。

六、补办与遗失处理

若因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宝宝的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表格等。补办过程需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流程进行,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七、出生医学证明的保管与使用

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的重要证件之一,应妥善保管。在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避免遗失或泄露。如因遗失或泄露个人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八、相关责任与处罚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违规补办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按规定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永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1. 父母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3. 如果是助产机构外出生的婴儿,需要提供亲子鉴定及亲子关系公证书。

4. 如果是弃婴,需要提供弃婴捡拾地的派出所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弃婴送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如果是非婚生育,需要提供非婚生育说明情况。

6. 如果是未取名的婴儿,需要提供婴儿取名。

7. 如果是外籍人士,需要提供父母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8. 如果是出国人员,需要提供出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 如果是港澳人士,需要提供通行证及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10. 如果是中国台湾人士,需要提供旅行证及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交申请

1. 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委托的签发机构提交申请。

2. 提交材料时,需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并签署《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服务承诺书》。

三、审核材料

1. 工作人员会核实父母身份信息,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工作人员会给予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3.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工作人员会告知需要补充或更正的材料。

四、领取证件

1. 在审核通过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后,您可以前往领取证件的地点领取证件。

2. 领取证件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签署《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服务承诺书》。

五、信息备案

1. 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会进行备案,以备后续使用。

2. 如果您需要查询或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可以前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委托的签发机构进行查询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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