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wsjdfwzx/202303117024000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

永城市卫生监督服务中心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理和控制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保护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本单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要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做好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控制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成立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故应急处理。

(三)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对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配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确保对本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现场调查、取证、监测、救治、控制、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1、组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法人任组长,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工作职责:发生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后,本单位法人应立即到达现场,迅速了解现场基本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救治病人,同时上报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报告。本单位和个人发现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事件基本情况。 

2、公共用品用具采样监测。积极配合相关采样监测人员对公共用品用具进行现场采样监测。

3、现场调查处理。 

(1)迅速开展该公共场所区域内人群的异常现象调查,做好异常现象的登记、调查和病症者的调查。

(2)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控制或减少突发事件的范围和程度。 

(3)配合现场调查处理人员立即开展下述现场调查: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可能原因、过程以及当事人等。 

(4)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告知当地居民。 

(5)向当地政府提出进一步防控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建议或方案。最后,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和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直至刑事拘留。 

(6)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原因消除后,相关公共用品用具达到国家相应卫生标准后,公告居民方可使用。 

4、医疗救治。立即组织当地和临近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辖区人群的健康体检和医学观察,严重者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治,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四、应急保障 

应急小组各成员平时应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掌握公共场所卫生突发卫生事件处理预案的处理。对常见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进行演练,做好日常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容易导致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发生的危险因素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