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wsjdfwzx/202303117024000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告公示 |
永城市卫生监督服务中心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参与有关卫生法规、规章、技术规范的调研、拟订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计划,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服务内容:负责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的监督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含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
三、服务对象: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诊疗机构、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学校等。
四、服务承诺:
1、认真履职,优化服务。树立“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理念,忠实履行健康卫士保障民生职责,做到以人为本,心系百姓,热忱服务群众,公道办事。
2、依法行政,规范行为。坚持执法为民,依法履行对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市场秩序监管职责。在开展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着装整齐,亮证执法,完备程序,执法公平、公正。
3、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
4、强化自律,廉洁从政。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卫生监督员“八项行为规范”、“八条禁令”,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
5、开门纳谏,接受监督。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0370-5188300,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投诉必调查,有问题必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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