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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syzx/20230311702300000004 发布机构: 永城市实验中学
生效日期: 2023-11-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招生信息

永城市实验中学2023年度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永城市实验中学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永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

(二)公正公开,阳光招生 。

(三)坚持计划招生、控制班额、规范办学、均衡编班原则。

二、招生对象

  我校学区内已经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三、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 2200人,38个教学班。

四、招生范围

     第一区块:西铁路以东,永兴街以南,文化路以西,光明路及雪枫沟东段(雪枫沟与光明路交叉口向东)以北。

     第二区块:文化路以东,车集路以南,东环路以西,贺寨三巷以北。

   第三区块:体育馆西路以东,城中铁道以南,芒山路以西,东方大道西段(东方大道与芒山路交叉口向西)以北。

 五、招生办法 

      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照以下三种生源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则不考虑后续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可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1、户房一致:有划定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2、有户无房:有划定片区内户籍、无片区内房产。

3、有房无户:无划定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房产。

提供证件及要求:

①户籍凭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②居住凭证:房屋产权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父母是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城区户口本(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以及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我市东城区无房的证明。新建小区需同时提供交款票据,水、电、燃及物业管理收费凭证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说明:外来经商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无房产非永城户籍和永城户籍农村转移人口),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局属初中学校报名。局属初中有空余学位学校:永城市第四初级中学(教育园A区)、永城市第六初级中学。

六、报名日程安排

1.现场资格审核预约登记(8月19日—21日)

登记时间:8月19日08:00—21日20:00

家长用手机关注“永城市教体局”公众号,根据链接网址填报报名信息,按照手机收到的反馈信息(包括报名序号和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建议家长错峰预约,不必扎堆在第一天 。

预约步骤:

(1)扫以上二维码,关注“永城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永城市教体局公众号”,依次选择:业务管理——新生预约报名——继续访问。

(2)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预约——核实无误(重要提示:填写的报名信息有误的话,可点击“取消”进行修改)——点击“确定”,收到短信反馈,完成现场资格审核预约时间登记流程。 

(3)按照手机收到的反馈信息(包括报名序号和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学生或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审核、教体局抽查(8月21日—23日)

学生或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学校联合公安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审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期间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抽查复审,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对学校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处理遗留问题(8月24日)

组织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之前报名公办学校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可联系有学位的学校,于8月24日再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4.公布录取结果(8月25日)

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将视为放弃到学区内学校就学资格。

咨询电话:151 3602 9203

咨询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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