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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syzx/20230311702300000011 发布机构: 永城市实验中学
生效日期: 2023-11-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章制度

永城市实验中学会议制度

来源:永城市实验中学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校行政会议: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必要时可请有关组、室负责人参加。行政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或由校长委托副校长召集和主持,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重要决定决议;

(二)制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各阶段教育教学任务;

(三)通报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

四)听取校领导和各组室工作情况汇报;

(五)讨论其它需要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

行政会议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记录,必要时整理成书面材料,发给各位校领导和各个组室贯彻执行,并做好有关事项的落实、催办和督办工作。

二、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校长、书记、副校长、副校级干部参加,必要时可安排有关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决定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工作部署,经费、基本建设项目安排和招生等重大事项;

(三)讨论通过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通过人员编制的调整,教师、工作人员的调动,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等职务的任免,教职工行政奖励和处分、年度考核定等事项;

(五)讨论决定学校各组室请示解决或须由学校批准的重要事项;

(六)讨论其它需要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学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重要的建设和规定;

(三)组织发展工作和对党员的违纪处分和党内奖励;

(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师资队后建设;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重要决定。

四、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支部会议要求:

(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领导成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成员出席才能举行。

(二)会议坚持一事一议,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个讨论、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用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会议进行表决时,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领导半数的方能有效。

(三)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密和回避制度。

(四)会议讨论确定干部任用问题前,学校党支部配合学校行政做好干部的考察工作。

会议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作好记录,并协助了解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查办、督办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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