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1017144/2024-00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采购信息 |
永城市第五小学关于采购管理制度的公告(2024年)
1.所购物品须经学校校长审核、批准且库房无库存。
2.采购物品一般要实行批量采购,采购人员一般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必须是分管领导或委托人(业务人员)。
3.采购人员必须按审核批准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采购,要选择质优、价廉的商品。
4.所购物品当即付款,一般不使用记账方法。要审核单据的真伪,客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是否齐全,结算是否有误。
5.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账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登记入账后再领用。所购物品切实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6.采购严格永城市人民政府公务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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