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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99979266/2023-0001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安全制度

永城市第四小学消防安全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 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 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 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 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 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 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 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 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 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水池、灭火器等。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 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 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 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 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 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 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 器。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 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 灶头应有 1.5 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 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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