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szfycsdsxx1/20230311702400000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规章制度 |
永城市第四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制度
1.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及对学生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的主要力量,班主任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的成效,更关系到学校育人目标的实现。因此加强和改善班主任的工作至关重要。
2.班主任工作是十分辛苦细致和具有创造性的劳动,更是一种教育艺术,应受到全校师生的尊重、关心和理解。学校应注意减轻班主任的工作负担,在安排教学工作时,应充分考虑班主任工作的特殊性。
3. 担任班主任工作是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学校的班主任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得力助手,学校的班主任工作是教书育人的必然要求。
4.全体班主任应站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的高度来理解班主任工作,把它看成是教师本职工作的重要内涵,认真履行班主任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积极主动地做好班主任工作。
5.班主任的工作应讲究质量,有关部门要对班主任工作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并成为评价其工作质量、教育水平和师德素养的必要组成部分。
6.学校力求选拔忠于教育事业、勤奋工作、热爱学生,并具有一定教育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凡是在本校工作的教师都必须接受学校聘任承担班主任工作,不接受聘任者按拒聘处理。
7. 学校每两个月对班主任集中培训一次,组织班主任学习教育理论,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
8. 学校按计划、分批次派出班主任到各校参观、交流、学习,参加各种形式的工作研讨和进修,努力提高班主任队伍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9.班主任应接受学校政教处和年级组的双重管理,在其指导引领下,不断改进工作,追求实效。
10.按照择优任用的原则,由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学生、为人正直、以身作则、作风扎实、具有一定教育管理能力和学识水平,且形象良好,受到广大师生尊重的教师担任。
11.班主任人选可以通过公开选聘,或由分管校长会同政教处、教导处,协助年级组聘任,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张榜公告。聘期原则上为一学年,可续聘。
12.班主任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公事外出时间较长者,应指定临时班主任,须经分管校长同意批准。
13.班主任因工作不负责,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则,在聘期内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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