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4114810015/szfycsdsxx1/202303117024000000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1-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章制度

永城市第四小学教职工例会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1.原则上每周五第七节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法律法规、先进的教育思想,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布置下阶段工作。

2.全校教职工必须保证开会时间。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间退场,不准无故不参加会议,如有事须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会议期间不得接待家长或校外来该客人。例会期间,没经学校允许不能安排其他工作。

3.会议期间不准抽烟、不准说话、不准议论,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模式,不乱丢字纸垃圾,散会后把桌面、桌洞及地面垃圾带离会场,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保证会议纪律。

4.每次开会必须做好会议笔记,会上布置的讨论问题在会后须认真讨论,并及时把讨论意见和结果上报主管部门。

5.每次会上布置的下阶段工作内容,会后须认真执行,按时完成。

6.各种会议均实行点名制度。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